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情況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3〕98號)和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情況評估工作的通知》,以及《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組織專業機構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情況進行了評估,經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評審,需要對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部分內容作補充說明。根據評審意見,擬定了《關于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補充說明的通知》,現面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各相關單位及公民個人在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間,可以將意見建議反饋至郵箱zwsdqk@163.com,也可撥打電話0955-7630015提出意見建議。
附件:關于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補充說明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中衛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1月27日???????
關于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補充說明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適應城市發展需要,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提高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質量,根據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情況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便函〔2023〕98號)和《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文件要求,現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補充說明如下:
一、調整區劃范圍覆蓋城市規劃區
根據《中衛市空間規劃(2016-2030年)》,調整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聲環境功能區調整劃分(2021年)方案,劃分面積約為42.96k㎡。包括沙坡頭區主城區、高鐵站2個區域,其中沙坡頭區主城區范圍為柔八街以西、包蘭鐵路以南、機場大道以東、濱河北路以北,包含了中衛市政治中心、經濟中心、教育文化中心等;高鐵站區域為中衛南站(高鐵站)及站前廣場區域。
二、調整2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根據《中衛市空間規劃(2016-2030年)》,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2類聲環境功能區進行調整,調整結果如下:
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2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范圍
功能區類型 | 功能區名稱 | 功能區面積 | 四至范圍 |
2類區 | 沙坡頭城市建成區 | 20.9k㎡ | 夾道路-包蘭鐵路-東園村路-懷遠北街-包蘭鐵路-曹閘路-曹閘村第二排水溝-五葡路-曹閘村第二排水溝-史湖村路-包蘭鐵路-寧鋼大道 |
柔遠片區 | 11.7k㎡ | 寧鋼大道-包蘭鐵路-柔五街-中央大道-柔七街-包蘭鐵路-范廟村路-第四排水溝-柔八街-濱河北路 |
三、調整3類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根據《中衛市空間規劃(2016-2030年)》,對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3類聲環境功能區進行調整,調整結果如下:
中衛市沙坡頭區城區3類聲環境功能區適用范圍
功能區類型 | 功能區名稱 | 功能區面積 | 四至范圍 |
3類區 | 中衛物流園區 | 0.7k㎡ | 柔五街以東,包蘭鐵路以南,柔七街以西,中央大道以北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